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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小微企业能否一概开绿灯? | |
在“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下,任何调整都不能脱离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扶持小微企业也不例外。根据小微企业分布广、差异大的特点,要按照转方式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对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实行区别对待、分类指导。
之前召开的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指出,主要加大对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能够吸纳就业的科技、服务和加工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根据这一原则,如果一些小微企业是国家限制类、淘汰类的,或者所在行业产能已经严重过剩,就不能给予扶持。
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各地在执行过程中不能走样。如果打着扶持小微企业的旗号,变相扶持“两高一资”企业,“土小”企业污染就有重新抬头的可能。
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下了很大力气,才基本遏制了“十五小”、“新五小”、“新六小”的污染势头。但从近年环境执法的实践看,“土小”企业没有完全消失,呈现出从城市向农村、从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转移的特征。对此类企业,不但不能扶持,而且要彻底淘汰。
怎么扶持呢?摸清问题才能找准对策。现在,小微企业“两高两难”问题凸显,即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招工难。政策倾斜、提供优惠是比较容易操作、也会迅速见效的手段。需要注意的是,融资条件可适当放宽,税费可以适当减免,政府采购可适当倾斜,但环保标准不能放松,准入门槛不能降低。
考虑到一些小微企业单靠自身难以满足环保要求,可以扶持其完善治污设施、提高治污水平。
在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的当下,环保这条底线必须坚守,不能突破,只能亮红灯,不能开绿灯。惟有把扶持小微企业与淘汰落后产能结合起来,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促进技术、工艺和装备升级,才不至于让小微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掉队,才不至于让“土小”企业污染重新抬头。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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