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记者从在京召开的“2016年全国认证认可工作会议”上获悉,认证认可已经成为落实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十二五”期间,我国颁发的节能低碳产品证书比“十一五”时期增长6倍,获证产品累计实现节能量折算标准煤1.83亿吨、节水53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4.58亿吨。
据介绍,“十二五”期间,国家认监委会同相关部门建立了覆盖产品、企业和项目的节能低碳认证认可体系,全面引导节能低碳经济发展。建立了统一的节能低碳产品认证制度,节能产品由117种扩增到139种,低碳产品达到4种;开展碳排放第三方审定/核査,在7省市碳交易市场试点实施碳排放核查制度;在湖南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改革试验区率先开展“两型”认证,探索出了将“两型”建设政策目标转化为可评价方法的创新之路;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我国自主减排行动提供了与国际接轨的评价方式和管理手段,成为我国气候变化治理体系的有力支撑。